2008年1月2日 星期三
也來學人家吃火雞
這基本上是lag很大的感恩節日記。阿宅如我,因受同學邀請,便破例踏出家門。我這群同學真是多才多藝,個個會燒菜,什麼都沒帶的我相當可恥,只能出錢。除了那隻大火雞跟gravy是從Zabar's 買的,(當然飲料也是買的啦)其餘菜色大部分都出自同學的巧手。有南瓜湯、有秘密配方的馬鈴薯泥還有火雞的stuffing,還有一個很台的菜色,四季豆淋醬油膏,台得很好吃。
謝謝同學們給了我一個吃得很撐的感恩節晚餐。
吃完晚餐後的餘興節目也很有趣。打牌那是不用說,學長還提供自家酒精飲料,在酒精助興下,我第一次跟他們玩了一個以撲克牌輔助的殺手遊戲。越多人參與,越好玩。抽到鬼牌的人,要當殺手,決定把誰「做掉」,而被做掉的人,此後在遊戲的進行中便不能再發言。有一個主持人是自始自終知道真相的人,在其主持下,除了殺手以外的人,要想辦法推敲出誰是真正的殺手,當然,在這過程中,殺手要若無其事的裝死,甚至是誤導眾人的思考,最後大家決定出兇手後,若此人是冤枉的,他便會成為一個無辜的犧牲者,猜兇手的過程便往下繼續。
這到底算不算是推理遊戲我也不好說,不過可確定的是,很講求觀察力和演技。當兇手的人,要很會演,猜兇手的村民們則要細心觀察眾人的各種反應,以及發言有沒有任何不合理的破綻。我抽到兩次鬼牌,當了兩次殺手,第一次因為缺乏經驗,且大家坐得很近,我伸手指出我的「被害人」的動作,被旁邊閉眼的人給察覺,所以很快就洩底了。第二次當殺手,已經玩了好幾輪了,我成功地騙過所有人,讓「村民們」一次一次地把錯的人給殺了。好玩歸好玩,不過有點擔心同學會不會從此認為我講的話不能相信,哈~
標籤:
生活二三事
訂閱:
張貼留言 (Atom)
呵~妳終於寫新文章啦!
回覆刪除不過我也不能說妳,
我比妳更久沒寫文章了!
妳說的這個遊戲,我雖然沒玩過,
不過日本有個綜藝節目跟這遊戲很相似。
只是殺手變成說謊者。
妳都沒搬家啊?
我記得妳之前好像有放過下雪的照片。
(也是從妳窗口拍出去的)
BTW,妳還有多久畢業呢?
ㄎㄎ,我懶惰嘛,你的兩個網誌真的好像都沒再更新了耶?!
回覆刪除這個遊戲我以前根本不知道,教我們玩的學長還說這是哥大法學院的學生整天都再玩的遊戲=.=
我這學期有搬家,終於搬進學校宿舍了,離學校很近,上學輕鬆多了,呵呵。以前要快走將近半個小時才到得了學校,如果不坐地鐵的話。
至於畢業的話,順利的話應該是2008年五月末左右,可是我畢業要用的project都還沒什麼東西出來=.=
寒假過太爽了........